蘋果護臺廠 再戰(zhàn)高通
蘋果與高通爭訟持續(xù)升溫,繼日前高通控告蘋果的四家組裝代工廠富士康、和碩、緯創(chuàng)、仁寶,蘋果也在20日向美國加州南區(qū)聯(lián)邦地方法院,擴大對高通訴訟的范圍,希望法院停止高通不合理的條件,并同意與蘋果協(xié)商更公平的專利使用條件。
蘋果年初針對高通提出違反契約義務、從事市場壟斷行為等訴訟;高通也不甘示弱,指控蘋果四家代工廠違反與高通間的許可協(xié)議。
由于蘋果一旦對高通擴大訴訟范圍,高通是否會采取進一步的反擊尚未能得知。
據(jù)了解,蘋果之前已表示力挺臺灣代工廠,未來仍持續(xù)支持所有的供貨商,并針對專利相關議題,提供必要的協(xié)助。
由于蘋果與高通在美國的訴訟,將要經過完整的檔提供及征詢專家意見、開庭審理等,預期最少要花上兩、三年,在這段期間,代工廠及零組件供貨商的生產流程不會受到影響。
蘋果在訴狀中指出,高通的收費模式,違反FRAND 原則(Fair公平、Reasonable合理、And Non-Discrimination非歧視),而高通的商業(yè)模式,依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判例來看,也違反美國的專利法。
編輯:admin 最后修改時間:2018-01-05